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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提存公证合作的建议

在日常的经贸往来中,您是否担心您的货款得不到及时支付?您是否顾虑您所购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而支付的购物款项却无法追回?如是,作为长期致力于提存公证研究的天津市河西公证处向您建议:必要时,提存您的货款,让提存公证担保双方履约。


我们相信,秉承尚法、客观、公正的法律信念,以严谨、敬业、务实的专业精神,共同扞卫您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尊严。

1、提存公证的概念

根据司法部《提存公证规则》的规定,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,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(含担保物的替代物)进行寄托、保管,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。

2、提存货款公证的适用范围

一方须以给付货币为履行义务的合同(协议)均可适用

3、适用提存货款公证的前提条件

  • (1)当事人签订的合同(协议)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不得违反公序良俗;
  • (2)合同(协议)的当事人须在公证机构签订关于提存货款问题的《补充协议》,作为原合同(协议)关于给付货款方式的补充协议;

4、办理提存货款公证的具体程序

  • (1)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;
  • (2)签订关于提存货款问题的《补充协议》;
  • (3)制作询问笔录;
  • (4)提存货款、缴纳提存费;
  • (5)出具提存公证书;
  • (6)通知付款及确认程序;
  • (7)领款及确认程序。

5、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及提供的证明材料

  • (1)当事人以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为例,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向我公证机构申请。
  • (2)申请方式有两种:亲自申请或由他人代为申请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,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;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相应代理权的证明。
  • (3)提供证明材料:
    A. 申请人为法人的,应提供:营业执照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代理人身份证、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);申请人为非法人组织的,应提供:营业执照(副本)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、负责人资格证明、身份证。
    B. 提存依据合同及协议原件;
    C. 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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